各班团支部、学生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0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2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1.2020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19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1);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有关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校团委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酌情减少该项目所在学院下一期申报指标。结题要求:项目开展情况符合申报计划,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国库经费使用完毕。
2.2020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详见附件2);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列入下一年度验收。
3.申请延期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两年内完成结题工作;申请延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类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三年内完成结题工作。
4.若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需提交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3)。
二、2022年度项目申报
1.根据202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分配,我院可上报项目为6项。
2.请按照新苗工作实施办法要求,选择符合学生实际、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的项目进行申报。
三、相关事宜
1.有关文本上交安排。请以“学院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规范命名并于按规定时间节点上交2020年度项目验收文本(详见附件1)、2022年度项目申报文本(详见附件4、5、6),发送至电子邮箱askbase@163.com。
2.时间节点:
(1) 12月17日前上交2020年度项目验收文本Word版(命名为学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1月10日前上交2022年度项目申报文本(命名为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汇总表(Word稿)。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上报学校,最终立项结果以学校评审后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贾圆洁
联系电话:0571-86613741
电子邮箱:askbas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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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