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0-2021学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21级新生),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定。
二、评选时间和程序
1.评选时间
9月30日-10月18日
2.评选程序
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各类奖学金由各院系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做到评选条件、评奖名额、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公开。
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综合奖学金: 按照学院发布名单,10月14日前在线提出申请,操作办法见附件1;
专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生科院专项奖学金细则(附件2),10月14日前将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发班长,并提供支撑材料,班长汇总好班级所有专项奖学金申请和支撑材料,10月15日中午12点前上交专业辅导员。
(2)学生所在院系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并对拟获奖学生名单在院系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在网上审核各类奖学金拟获奖名单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3)学校评审委员会予以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3.相关情况说明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将在奖学金评审完成后,再评选。
(2)根据学校团学组织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经各党团组织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且符合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的,经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评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获得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其中,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不纳入学院专项奖学金名额;经各党团组织考核良好的学生干部且符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的,经资格审查后可以直接评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学生需进行网上申请,院系根据相关部门提供材料负责审核上报。
三、工作要求
1.评奖评优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推动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
2.评奖评优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执行班级,要切实关注评选过程,严格相关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各项奖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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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